其他业务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>东京分行首页>>产品服务>>其他业务

出具存款证明书

如您已在我行账户始了业务往来,且需要向第三方明您在我行的存款或其他业务往来情况,我行可您出具相应账户的存款。您只要填好定格式的存款证明书开立申,有关事项包括姓名、地址、所需份数,明需要明余账户种类明日期,并加盖在我行的留印,我行核印相符后,即可您出具所需的存款

我行只明截止至出具存款前一日或以前某一点的余情况,但此不得用于担保、融相融资用途,不能作取款凭

您最提前一天与我行系,我行存款明开立申,我行审查续齐备后,即可按您的要求出具一份或多份648日元(含税)。

您携存款请的正本来我行存款证

上述内容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